我院院友张高丽当选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0月21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我院院友、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在22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张高丽校友又当选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张高丽,男,汉族,1946年11月生,福建晋江人,1973年12月入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5-1970年 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70-1977年 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工人、生产指挥部办公室秘书,政治部团总支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
    1977-1980年 石油部广东茂名石油公司炼油厂一车间党总支书记、教导员,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0-1984年 石油部茂名石油工业公司党委常委、计划处处长,副经理; 
    1984-1985年 广东省茂名市委副书记、中国石化总公司茂名石油工业公司经理; 
    1985-1988年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88-1992年 广东省副省长(其间:1990年4月-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2-1993年 广东省副省长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1994年 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4-1997年 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7-1998年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 
    1998-2000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 
    2000-2001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2002年 山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2002-2003年 山东省委书记、省长; 
    2003-2007年 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7年 天津市委书记; 
    2007-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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