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7月23日决定任命刘昆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昆院友1982年2月毕业于原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在我校毕业后分配至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从办公厅综合处普通科员一直提任至办公厅副主任;2001年12月,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2002年10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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