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党委组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416日下午,经济学院党委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议。院党委书记雷根强主持,院党委副书记孙梓光、王艺宏、学院全体教工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雷书记从修订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原则、学习贯彻《条例》应着重把握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特别强调了院党委和各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条例》规定,院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领导本单位的思政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管理;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6个方面。而教工党支部则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主要职责有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等4项。学生党支部则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有推动学生班级进步、组织学生党员参加班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稳定等5项。

 
    雷书记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布置,要求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提升党员整体素质、建立抓党建促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校第10次党代会的召开。


    孙梓光副书记和王艺宏副书记也相继发言,
结合《条例》中关于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内容,提出了推进我院党建的相关要求,鼓励各支部积极参与单位事务,为本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随后他们还分别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此次会议,
对与会人员深入领会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贯彻《条例》,提高我院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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