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院Eva Huang老师献讲财税青年学者论坛

 
12月6日上午,财税青年学者论坛第29期在南强二507举行,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商学院讲师Yi Hua Eva Huang为财政系师生带来了题为“宪法对税收立法的意义——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中国税收立法现状”的讲座。讲座由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童锦治教授主持。
 
Eva Huang老师首先从法学研究与经济学研究方法论的差别入手,描述了她所认为的税收立法的定义,即税收立法一个经济设计和法律程序相结合、相协调,并将“量化的经济思维”用“程序性的法律语言”表达出来的立法过程。随后,Eva以宪法研究中常见的剩余立法权问题和中央、地方转移支付模式设计为引子,从社会学研究的视角出发,结合中西文化的差别,围绕“中央集权与联邦制”、“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这两组基本差异,对比了中澳税收立法体系的差别,并在此基础上详细的介绍了澳大利亚的中央、地方税收立法体系的运作模式和澳大利亚国税局(ATO)纳税遵从理论及其实践方式。在这一分析、对比过程中,Eva高度关注在法哲学和中西文化视角下的税收立法研究,并以部分西方学者对我国社会保险费(税)制度研究为例,说明了若脱离中国的历史、文化现实开展研究,相关结论可能会造成误读。最后,Eva强调,在法制社会的条件下,税收立法的根本目的可以简单的总结为如何合法合理的收到税收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因此立法的形式不重要,而是“根源”在哪里,而所谓“根源“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法源,也包括了经济理论与社会环境。
 
在接下来的现场提问环节中,在场师生就税收立法、澳大利亚税制、福利经济与福利国家的建设和信托等相关问题积极提出,Eva Huang老师也一一解答并开展讨论。
 
(财政系 黄克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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