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项目”),确定了2007-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资助我校100名学生出国留学,学校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选拔、评审工作,做到“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现就常见问题简答如下(如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1、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该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2、公派研究生项目应符合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者必须是在学校注册学籍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身心健康。
3、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对象是否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答:该项目选派对象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4、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哪些选派类别?
答:公派研究生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种。
5、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什么申请要求?
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为: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同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6、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什么申请要求?
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为:申请时为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详细的研修计划,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7、港澳台全日制非在职学生能否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不能申报。经询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资助对象仅限于大陆学生。
8、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面向学校,依靠学校,服务学校”,“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9、公派研究生项目优先资助哪些学科、专业领域?优先资助的专业如何认定?
答:国家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合作项目及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结合学校创新团队、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选派的专业和领域。
10、若申请的国外院校并非一流的院校,但申请专业为一流的专业,可否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可以,但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的专家委员会应提出该专业为一流专业的证明。
11、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可以向双方学校申请博士学位?
答:可以,但应就培养计划、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事宜签订校际专门协议。
12、应届本科毕业生先到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再读博士学位,能否列入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范围?
答:可以列入,但名额很少,且对于仅到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不予资助。
13、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何种身份进行申请?
答: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学校可先免试推荐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再让其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二是学校直接派出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但对于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对象以研究生为主。
14、如何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时,学生首先自行联系或通过学院联系国外的院校,取得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相关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公开选拔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综合办。经学校审批后,提交补充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15、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协议中,派出的100个名额是否会下指标至各学院(研究院)?下达的名额是否可能因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变?所在学院(研究院)没有分配名额的能否申请?
答:协议名额会下指标至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可按分配名额的1.2倍上报推荐名单,学校将根据推荐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拔,各单位最终获选的指标可能因推荐人员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所在学院(研究院)没有分配名额的,达到申请要求的优秀学生,可以少量申请。
16、学校是否要对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进行选拔?如何选拔?
答:应进行差额选拔。各学院(研究院)可按分配名额的1.2倍上报推荐名单,学校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科专业、是否已获得国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国外接收高校以及专业、导师的知名度、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等情况进行选拔。
17、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外语有什么要求?
答:应符合国外院校对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
18、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外语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无语言要求,但接收院校如有语言要求的,则应达到该院校对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语水平要求。
19、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研究生项目提供的资助包括哪些?
答:一般资助内容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的前提是国外院校免学费或提供学费。
20、三年级硕士生能否纳入联合培养?
答:也可以纳入,只要出国留学的时候是博士生身份即可。
21、三年级博士生能否办理定向性的留校后再派出,待回国后再答辩留校?
答:可以,但该生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22、学生申请时应提供的正式的接收函还是接收意向函?
答:申请者申请时可提供意向函,但在入学时应提交正式的接收函件,否则该申请无效。
23、对方邀请函能否推迟提交?
答:不可以。
24、签约学校的全日制脱产在读学生指的是什么类型的学生?是否包括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
答:是指非在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学位的学生。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教师身份申请留学基金委的其他项目。
2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36-48个月,可否延长?
答:具体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没有明确的派出比例?
答:国家的总体比例为1:1。我校将在1:1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7、申报截止日期时间能否推迟?
答:为保障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如护照及其他事宜,因此,截止时间不能推迟。
28、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对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29、2007年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几个重要的时间需要特别注意?
答:(1)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研究院)递交申请的截止期:2007月2月27日左右,应以各单位通知为准;(2)各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者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07年3月2日;(3)学校公布入围者名单的时间是:2007年3月8日(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单位网站);(4)入围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补充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的时间:3月8日-3月12日(以各单位的通知为准);(5)各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综合办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3月12日;(6)学校向留学基金委统一报送材料截止日期:3月20日。
30、要了解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更多的信息应浏览哪些网站?
答:可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及研究生院网站yjsy.xmu.edu.cn。
研究生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