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印发《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

     学校对《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此次修订加大了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并根据严重程度在学位授予工作中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请各系、所、中心务必对本单位每位研究生做好该条例的传达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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