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海旸等2名研究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张海旸,男,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14级研究生,学号:157201411519402015425日上午,在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教学楼301教室进行的《高级金融经济学》课程考试中使用手机充当计算器,被监考老师发现,并及时制止。
陈鹏轩,男,经济学院统计系,2014级研究生,学号:154201411519692015425日上午,在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教学楼201教室进行的《高级金融经济学》课程考试后,将试卷带离考场。
鉴于张海旸和陈鹏轩两位同学的考试违纪行为,以及事后较好的认错态度,经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以上2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希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564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86 592 )2186183
电子邮箱:jjcw@xmu.edu.cn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厦门大学经济楼
邮政编码: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