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疫情影响,学院经讨论决定,参照学校新增授予学位批次,对春季和夏季批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拟增加二次答辩时段安排(见如下表格),此安排仅限今年疫情下对应新增学位授予批次的特殊调整。请拟申请二次答辩的同学,根据以下答辩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若论文修改需要更长时间,也可按照原定修改时间提交,申请稍晚批次的答辩。
答辩批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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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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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时间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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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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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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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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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学位材料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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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第一批次
(4月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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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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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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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过和重大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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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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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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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第二批次
(5月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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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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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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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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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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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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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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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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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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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二次答辩
(7月答辩)
仅限春季第一批次答辩未通过且无需再次送审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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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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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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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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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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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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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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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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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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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批次
(7月答辩)
春季第二批次答辩未通过学生可申请参加本批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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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论文提交时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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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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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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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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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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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第二批次答辩未通过且无需再次送审的学生,二次答辩论文提交时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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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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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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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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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二次答辩
(9月答辩)
仅限春季和夏季答辩未通过且无需再次送审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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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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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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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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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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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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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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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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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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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