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作风 学院出台八条规定

 

15日下午,经济学院在经济楼N402报告厅召开干部任免大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金能明到会宣读校党委、校行政关于经济学院新一届行政班子任免决定并作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有关条例以及学校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团结、带领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早日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学院的战略目标,任免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了新近制定的《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八条规定》。

 

一、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行政管理工作,不让教学科研工作挤压行政工作时间。除教学、科研、出差、会务外,保证至少半天在办公室坐班工作。

 

二、保持日常通信畅通无阻,并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QQ等各种现代通信手段,及时处理自己负责的事务。

 

三、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副职领导、院长助理出差应按规定提前向学院院长和书记请假,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院长和书记应按学校规定向学校领导请假,同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四、积极、主动参加学院各种行政、学术、社会服务、因公接待等活动,不找借口回避这些活动。

 

五、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公务活动中不收礼、不收回扣;不向学院相关部门或个人打招呼递条子交代各种走后门事宜。

 

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公务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不用公款喝高档酒。中午公务接待不喝酒;加强对学院各类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密切联系学院师生。认真执行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党政干部听课制度;每个学年保证至少一次为学生举行讲座或座谈;至少一次召集学院教师或教师代表座谈。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分管领导应及时向学院院长和书记通报自己分管工作;学院院长和书记应经常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学院整体工作。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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