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 “财税青年学者论坛第四十八期”学术讲座在经济楼N302举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刘勇政副教授应邀做了题为“Decentralization, Incentives, and Tax Enforcement(分权、激励与税收征管)”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叶茂亮老师主持,经济学院众多老师和同学参加了讲座。
刘勇政老师首先介绍了分权体制下的地方政府的(财政)融资问题,梳理了第一代和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在有关增强地方财政能力的具体政策上的争论,并提出这篇论文的主要研究问题:在提高地方税收自主权(local tax autonomy)和增加中央转移支付(intergovernmental fiscal transfers)这两种分权体制下的政策中,哪种更有利于在增强地方财政能力的同时,给予地方政府以足够的征税激励。为回答这一问题,该文以中国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着重研究了这一改革对地方政府税收征管的总体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鉴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核心同时涉及到增强地方税收自主权和增加县级政府得到的转移支付,这为回答上述核心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实验。
他紧接着介绍了中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省以下财政体系的问题,以及2004年之后在全国范围陆续铺开、目前正在实行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细节。该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去除地级市在省和县之间的财政管理层级以提升行政效率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主要的政策安排是清晰界定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并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而转移支付也由省级政府直接分配给县一级政府,减少了中间层级(地市级)的“截留”。
刘勇政老师接着构造了一个简易的数学模型,从理论上指出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对县级政府税收征管的影响取决于县级政府留成比例提升和转移支付增加这两者的共同影响。前者的影响在理论上可正可负,而后者的影响则是清晰为负。因为总影响在理论上并不清晰,所以他们利用数据进行经验实证分析。
在实证分析中,他首先介绍了双重差分回归方程及其有效性(检验共同时间趋势等)、关键变量的衡量以及数据来源,并利用县级面板数据(1998年至2014年)估计省直管县这一分权式改革对地方税收征管的影响。他们的基准分析发现:平均而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使县级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0.43个百分点,即平均值的9.4%。紧接着,刘勇政老师详细介绍了采用不同样本或考虑额外时间趋势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分析类似。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作者还采用了县和其所在地级市之间距离与省管县哑变量的交叉项做为工具变量。工具变量法进一步佐证了实证分析的基本结论。此外,作者还考虑了省管县的潜在溢出效应并做了相关处理。
最后,刘勇政老师还揭示了省管县对县级政府税收征管的影响渠道。一方面,该政策提高了县级政府税收留成比例,从而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征管积极性;另一方面,它又增加了对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从而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征管积极性。后者的影响更大,从而该政策整体上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征管积极性。这个机制分析的结果表明:如果在给地方政府财政融资的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财政纪律,提升地方税收自治(这里体现为提高地方税收分成比例)比增加转移支付更为有效。
刘勇政的讲座思路清晰,数据系统详实,分析细致入微、层层深入。讲座之后,他与老师同学们就论文双重差分实证方法的细节问题、地级市与县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文章结论的福利含义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参加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都感觉受益良多。
(财政系 叶茂亮)